白玉蟾,白玉蟾简介
- 排行
- 2023-03-02 12:40:17
- 39
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白玉蟾,以及白玉蟾简介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。
白玉蟾最著名的十首诗
1、谢叶文思惠茶酒。
2、祷雨有应寄鹤林。
3、灯花联句。
4、荷风荐凉奶于御风台。
5、六因赋古。
6、赠知宫王南纪洞章歌。
7、波罗密。
8、臞菴李侍郎。
9、寄三山彭鹤林。
10、苒苒斜阳恋竹边。
白玉蟾(1134至1229),原名葛长庚,字白叟、如晦、以阅、众甫,号海琼子、海蟾、云外子、琼山道人、海南翁、武夷翁,世称紫清先生。北宋琼管安抚司琼山县五原都显屋上村(今海南省琼山县石山镇典读村)人。
白玉蟾23岁只身渡海到大陆各地求师。最后入住武夷山止止庵,师从道教南宗四世祖陈楠,尽得其道术。
白玉蟾的介绍
白玉蟾(约公元1134 -1229;现学界对其生卒年尚有多种说法,待考),道教全真南宗祖师,南五祖之一,本姓葛,名长庚。为白氏继子,故又名白玉蟾。字如晦、紫清、白叟,号海琼子、海南翁、武夷散人、神霄散吏。南宋时人,祖籍福建闽清,生于琼州(今海南琼山)人,一说福建闽清人。幼聪慧,谙九经,能诗赋,长于书画,曾举童子科。及长,因“任侠杀人,亡命至武夷”。为道教金丹派南五祖之一,是内丹理论家。他才华横溢,著作甚丰。致力于传播丹道,广收弟子,建立了称为“靖”的教区组织,并得到官府认可,形成正式教团,成为道教内丹派南宗的实际创始者。一般认为,白玉蟾组织了金丹派南宗的教团组织,为南宗的实际建立者。
白玉蟾是怎么修成一代道祖?
白玉蟾是南宋时期道人。祖籍福建闽清县,出生于海南岛琼州,后来母亲改嫁,继为白氏子,遂易名“白玉蟾”,号海南,又号琼山道人。
白玉蟾幼天资聪敏颖异,7岁能诵九经,12岁举童子笠。再后则遇泥妨真人陈翠虚,携入罗浮,9年始得其道,相从遍游江南名山胜地。
白玉蟾自小不仅诗、书、画、术样样精通,而且水性极好,当地无人能比。他潜入水中可以换气,潜水好长时间不出来,又能游到很远的地方才出水,有时竟不见他浮出水面。
同玩伙伴往往惊惶失措,吓得要命,但每每他都安然无恙返回,令人惊叹不已。
1215年,白玉蟾收陈守默、詹继瑞等为徒。两年后又收彭耜、留元长为徒,名声渐大起来。
1218年春,诏征赴阙,游江西西山,适逢宁宗降御香,召对称旨,封为紫清明道真人,命馆太乙宫,一日,不知所往。平生“蓬头跣足,一衲弊甚”,然神清气爽。每往来于名山大刹,神异莫测,时称其“入水不濡,逢兵不害”。
1222年4月,去京城临安,“伏阙言天下事”,此后,白玉蟾便致力于传道授徒,设立教区组织。
白玉蟾博洽群书,能诗善赋,工书擅画。为人豪爽侠义,狂饮而不醉,常乘酒兴即席挥毫,所作篆、隶、草书,所画人物、梅竹,恣肆超妙、奇拔俊逸,在闽浙、粤、赣、鄂一带颇有影响。
白玉蟾在道教方面有什么样的成就?
白玉蟾一生从事道教活动,其成就主要在道教方面。他既对道教组织发展作过较多工作,又对道教修炼理论和方法作过多方面研究,在道教历史发展中是一个贡献较大、地位较高的道士。
首先,在道教组织建设上,取得了较大成就。两宋时期,我国南方出现了一个以修炼内丹为主的道教派别,后世称为“金丹派南宗”,以别于北方的北宗全真道,其开山祖师为北宋的张伯端,依次传石泰,薛道光,陈楠,再传白玉蟾,已是第五代,被称为“南宗五祖”。
但在白玉蟾之前的4代,基本上是秘密传授,传播范围很窄,门徒很少;而且无本派祖山、宫观,故未形成群众性的教团。
至白玉蟾时,他收了很多弟子,而且努力克服过去无固定修道传教场所的局面,仿照张陵天师道,设立了称为“靖”的教区组织。
以这些“靖”为修道传教据点,扩大了道教影响,加速了组织发展,从而使道教南宗很快成为一个有较多徒众,有一定传教地域的较有规模的教团,一个真正名副其实的群众性教派。
白玉蟾,是什么代的诗人?
白玉蟾(1134~1229), 北宋人。原名葛长庚,字白叟、如晦、以阅、众甫,号海琼子、海蟾、云外子、琼山道人、海南翁、武夷翁,世称紫清先生。
白玉蟾的卒年和寿数有什么的记载?
关于白玉蟾的卒年、寿数,其弟子彭耜在《海琼玉蟾先生事实》中说:“绍定己丑冬,或传先生解化于旴江。先生尝有诗云:‘待我年当三十六,青云白鹤是归期。’以岁计之,似若相符。”
据此,白玉蟾似于此年逝世。但彭耜接着又说:“逾年,人皆见于陇蜀,又未尝有死,竟莫知所终。”
但是,后世有人从白玉蟾著作中发现某些记载与它不符,遂对己丑年卒的说法表示不同意,提出白玉蟾曾经活到90来岁,至元初尚在世的推断。
例如,白玉蟾在《修真十书》卷39《大道歌》中自称:“年来多被红尘缚,六十四年都是错。”在同书卷41《水调歌头·自述十首》中又说:“虽是蓬头垢面,今已九旬来地,尚且是童颜。”
关于白玉蟾和白玉蟾简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,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?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,记得收藏关注本站。
发表评论